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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8-14 编辑人员: 图片来源:
尊敬的用户:
您好!根据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《关于加强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》,首创东风(十堰)水务有限公司积极响应落实,目前针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残疾人“低保户”和“五保户”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下:
单位:(元/立方米)
类别
项目 | 低保户及五保户 (15立方米及以内) | 低保户及五保户 (超过15立方米部分) |
供水价格 | 1.1 | 1.46 |
污水处理费 | 0.8 | 0.8 |
综合价格 | 1.9 | 2.26 |
政策依据:
《十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十堰市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》(十价环资规[2013]77号)以及《十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十堰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》(十价环资规[2016]13号)